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高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道理人人都知道,但总有一些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这不就在中秋国庆长假第二天早上6时30分许,华阴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小轿车在城区华岳大道电信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直接撞到了交警执勤岗亭。民警赶赴现场发现车上驾驶员及其他两名乘坐人员一身酒味,经对其驾驶员杨某进行吹气值检测,其酒精浓度为177mg/100ml,已达醉驾驾驶标准。据杨某供述,10月2日0时许,自己和朋友在吃饭的时候一起喝了1瓶白酒、12瓶啤酒,喝完酒后就和朋友乘坐出租车回家休息。早上6点多的时候,因为朋友要回家,自己感觉清醒没事,于是便开车送朋友回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撞到了交警执勤岗亭上。
事后,杨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追悔莫及:“虽然明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想着自己意识还清醒,也想着交警执勤不可能那么严。现在万幸的是自己没有撞到人,要不然自己这辈子就完了”。
目前,此案正在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办理,等待杨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华阴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假期聚餐应酬多,切勿心存侥幸。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