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3 17:23 来源:华阴法院
渭南政法网(华阴法院讯)近日,华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宋战军等十四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经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对各被告人所做的一审刑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7月24日,华阴市人民法院对宋某某等十四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宣告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宋战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抽逃出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被告人袁扩展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抽逃出资罪,非法拘禁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十二名被告人分别以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抽逃出资罪、非法拘禁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等,判处八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宋战军等十三人提出上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经华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渭南市涉黑第一案,宋战军等十四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经一审、二审审理终结。据悉这也是渭南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产生法律效力的涉黑涉恶第一案。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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