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8 09:52 作者: 通讯员 天边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天边)华阴法院家事审判庭急事特办,力促家庭和谐,在年关来临之际,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不仅落实了老年人的赡养责任,同时化解了赡养人之间多年的隔阂,较好处理了一起家事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某,今年85岁,系我市罗敷镇桃下村居民,丈夫已经去世多年,有两个女儿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五个儿女在具体赡养王某某的过程中发生矛盾,导致赡养王某某的责任不明确。王某某因老年性痴呆,已经意识不清,卧床不起,由在天津工作的小儿子请假回华阴全职照顾其生活。去年7月份,小儿子向法院申请确认王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院审查鉴定后,作出确认王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并指定小儿子为王某某的监护人。小儿子以监护人的的身份与其余赡养人协商王某某赡养事宜时,未能协商一致,小儿子因要回天津工作,只好将王某某送往养老院生活。2019年1月2日,小儿子以监护人的身份代表王某某起诉,要求其余四名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我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在审理本案中,积极与各赡养人联系沟通,通过人民陪审员实地了解原被告的具体情况,在掌握了案件基本事实后,分别征询对王某某的赡养意见和方案,从善良风俗、法律规定等多方面进行谈心教育,设身处地的与当事人协商赡养方案,法官入情入理的调解工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各赡养人均表示不愿意母亲孤独在养老院生活,愿意在母亲有生之年多陪伴,分头调解取得一定基础后,合议庭组织原被告当庭调解,经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和协调沟通,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小儿子具体负责照顾王某某的生活和医疗事宜,其他赡养人承担一定的赡养费。兄弟姊妹之间原有的隔阂也在调解过程中得到了化解,均表示不计前嫌,以赡养好母亲为原则,兄弟姐妹讲团结,多沟通,要让母亲在有生之年活的有尊严,活的体面。
在春节来临前,通过家事审判庭的积极调解,顺利审结了这起家事纠纷案件,让衰弱的老人回家和儿女团圆过年,既解决了老人物质上的供养,还解决了老人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中的陪伴,家事法庭的法官终于松了一口气。
华阴法院家事审判庭在审理家事案件中,大力弘扬家和万事兴、子孝、妻贤、父慈、母爱等传统家庭美德,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他们决心“螺蛳壳里做道场”,在琐碎普通的家事案件审理中,辛勤工作,不计得失,追求极致,让人民满意、让社会认可、让自己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