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5 09:10 作者: 通讯员 李少鹏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李少鹏)拥有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的技能却用于犯罪,终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华阴法院审理了本市第一起计算机犯罪的新类型案件。
华阴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后,被告人孟某从华中帝国论坛下载密码爆破软件和DDOS攻击软件,存放在被告人孟某用捡拾的石某的身份证注册的域名(hh1365.com)绑定其租赁的VPS服务器、QQ云盘、家中的台式计算机内,利用DDOS攻击软件生成888.exe、7777.exe、8081.exe 8880.exe、8888.exe等病毒,在网络上用S扫描器扫描互联网计算机的后台漏洞,用爆破工具破解他人计算机,植入888.exe、7777.exe、8081.exe 、8880.exe、8888.exe病毒或者植入病毒后添加管理员用户名administratort并设置密码,成为自己可控制的“肉鸡”。截止2017年7月16日孟某被抓获,查明其非法控制的“肉鸡”共计661台。
2017年7月8日,“小雅”(尚未查明真实姓名)通过QQ联系被告人刘某攻击“某医考网”(m**laoshi.com),并在2017年7月8日至7月10日先后给被告人刘某微信转账10295元。2017年7月8日,被告人刘某与被告人孟某通过QQ联系指使被告人孟某攻击“某医考网”,并先后给被告人孟某微信转账1850元。2017年7月8日至10日,被告人孟某使用DDOS软件,通过互联网远程攻击“某医考网”,致使“某医考网”不能正常访问。
二、华阴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661台,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刘某、孟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非法获利1万余元,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判决被告人孟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刘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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