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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华阴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时间:2016-09-06 08:24 作者: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华阴市人民法院拥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是法官,却拥有与法官同等的参审权利;他们不穿法袍,却时常活跃在审判席上;他们站在法官身后,却依然散发着“主角”的光芒。他们就是殷殷为民情的“编外法官”——人民陪审员。8月30日,记者走进华阴法院与这些“草根法官”进行了零距离接触,也一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背后,那些属于基层法院的故事。

聚焦一随机抽选,不只看上去很美

“以前,人民陪审员只陪不审,像个摆设。现在在法庭上,我们都在认真倾听、发问,跟法官和当事人进行交流,人在心也在。”家住东宫村60多岁的陪审员杨自申说。的确,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然而,正如老人所说长期以来存在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不仅广受社会各界诟病,而且也影响了制度效能的发挥。

改变发生在2015年4月。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在全国10个省区市的50家法院开展这项改革试点,试点期为两年。华阴法院作为渭南市唯一一个基层法院被列为试点。一场大战由此拉开序幕。

2015年7月1日,一次特殊的“海选”在华阴岳庙办拉开帷幕,电脑键盘一敲,用了短短几分钟,就从岳庙辖区355166名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4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选,经过电话确认征得同意后,再次随机抽选出12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后在法院集中对符合条件的选民经过两次随机抽选,最终从全市11.3万符合条件的选民中产生候选信息库和人民陪审员人选名单。实行随机抽选,是此次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试点法院从辖区内常住居民或选民名单中,随机选出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5倍~10倍的人员作为候选人,再从审核通过的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法官员额数3至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

“全面实行随机抽选难度很大,一方面,候选人信息缺失、滞后情况严重,需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采集人口信息、征求候选人意见、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选任工作成本过高。因此,很多基层法院做不到真正的随机,我们之所以能做到随机抽选,主要依靠前期在推行华阴市矛盾纠纷综合处理系统过程中建立的村级调解组织的调解员队伍,他们挨家挨户上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登记造表,随后输入电脑进行抽选。”对于这一点,党组书记、院长童建军坚定地说道,他们的随机抽选,做到了实实在在。

初选名单确认后,院里跟被抽取人进行谈话,确定200人进入候选人信息库,再次随机抽选60名作为人民陪审员人选。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60名人民陪审员,加上原任45名陪审员,该院拥有人民陪审员105名,达到法官数额的5倍。

“我为自己光荣地当选人民陪审员而骄傲!”2015年4月,近50岁的企业家陶自岗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既考虑拟任人选的年龄、职业等条件,更注重拟任人选在群众中的口碑和威望,将热爱审判事业、办事公道正派、善做群众工作、群众信任的人员选任到人民陪审员岗位上来。陶自岗就是这样被选任的。

“我院注重选任对象的广泛性,倾向于选择社会阅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威信较高、有一技之长的人员,保证人民陪审员队伍整体实力更富综合性,既有专家精英在专业性强的案件中发挥作用,又能真正将群众的思维渗透到司法中。”华阴市法院副院长张战学说道。

聚焦二只审事实,与“法律审”区分开来

贠锋就职于华阴市民政局双拥办,做人民陪审员已有5个年头,回忆起1年前华阴市人大正式任命那一刻,他依然按捺不住自豪与激动。

“我以前涉猎过法律方面的书籍,所以对法律略懂一二,但一直觉得选陪审员是搞花架子,走形式,后来才知道华阴法院很看重陪审员的经验和阅历,院党组也很重视这个事情,没想到后来我就真的坐到了审判台上。”

贠锋的情况并非个例。法官受时间和精力所限无法全面了解基层状况,所以改革要求,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要更看中选任对象与法官的“互补性”。当法官遇到不熟悉的情况或难化解的案件时,来自基层的“草根法官”往往就会变身小案件里的“大专家”。

贠锋清楚地记得2015年5月的那个案件,华西镇俩小伙子王某和李某之间有些矛盾,一天,王某在路上堵住李某,逃脱不得的李某随手拿起路边的砖块朝王某头上砸去,致使王某身受重伤。

“我认为砖块不属于凶器,只是李某一时情急拿起它,这样应该不算故意伤害而是过失伤害……”庭审中,作为陪审员的贠锋针对事实部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终,本案以李某过失伤害进行了一审判决。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法院改革参审职权,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试点法院要求法官制作事实清单,对于一些事实审和法律审区分不清的问题,先纳入事实审范畴,由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并参与表决。

“陪审员只对案件事实认定发表意见,对法律适用问题由法官决定,是这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和以前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一个重大变化。”童建军告诉记者,“事实审和法律审,目前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这将是下一步我们探索的重点。”

聚焦三“编外法官”,管理规范考核严

华阴法院陪审员参与处理的案件效果好,与该院严格、规范、有序的管理密不可分。

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该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室,根据工作完善制定了《华阴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履职保障若干规定》等文件,为了将陪审员工作落实得更加到位,院里将每一位陪审员的个人信息、擅长的专业领域、参与各项工作的情况分门别类建立信息库,统一归档,统一管理。在安排陪审员工作时,通过电脑对每一位陪审员的工作进行合理排期、排类,保证每一位陪审员既不耽误本职工作,又能将自己的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人民陪审员的各项管理越来越规范,专业水平也有很大提高,让我们法官‘压力山大’啊,不加紧学习很快会被他们赶上。”该院法官李小兵笑言。

对于如何完善履职保障问题,副院长张战学认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还需加强,特别在经费上,应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审判的需要。另外,人民陪审员工作十分辛苦,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应该给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能鼓励普通人来参加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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