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华阴检察 >正文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三倍惩罚性赔偿获判决支持

时间:2023-05-16 10:14 作者: 通讯员 孟琴 来源:渭南日报

近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求获得法院支持,判决被告人张明(化名)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4160元,没收违法所得22080元;被告人张明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6624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案情

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张明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天门市通过多家快递公司向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邮寄“金诃牌——枸杞消渴胶囊”药品宣传彩页,电话接单后又通过快递公司将相关药品销售至全国各地,涉案价值约2万余元。经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药为假药。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张明销售假药一案时,发现张明的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不特定人群的用药安全、身体健康和合法用药权利,且继续使用假药可能导致病情延误,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决定立案调查。

2023年2月底,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向华阴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4月,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况以及应当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张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亦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惩罚性赔偿责任。

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坚决惩处打击销售假药犯罪,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坚定站位。今后,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开展中医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等专项活动确定的监督重点,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推进食药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为构建平安华阴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解析

购买药品时,应当从正规医院、药店购买,购买时应查看药品说明书、保质期及生产日期,并保留购药凭证,增强用药安全意识。请不要贪图小便宜从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更不要购买“三无”药品。购买药品如发现可能涉嫌销售假药、劣药的,请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编辑:陈冰娟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