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8 09:54 来源:华阴检察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水平,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涉案财物管理,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操作规范有序、流转顺畅高效、处置合法及时,有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运行。
一、入库关。在受案时加强监督,认真核查公安机关移送物品,建立涉案财务管理电子台账,建立案款案物明细表,将涉案款物统一编号,注明其名称、型号、规格等特性,填写涉案物品登记卡,案管办定期梳理一次台账,确保台账准确无误。
二、保管关。设置专门的涉案物品保管室,涉案物品由案管办登记后落实专人负责保存,保管室全程监控,涉及款项均交至涉案款专户,涉案物品均由案管办检查入库。同时,案管办认真审核赃款、赃物的扣押冻结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与计财部门核查银行交款收据,确保监督到位。
三、出库关。在办案部门调用、移送、处理涉案财物时,严查审批手续,核对涉案财物是否缺失、财物数量是否与移送案卷相一致、财物特征是否符合案卷记载,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出库处理。同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时督促办案人员根据案件诉讼进程履行财务变动审批手续,确保案结物清、款清,不留隐患。
四、督查关。在案管办负责网上办案流程监管的同时,该院检务督察部门也同时进行涉案款物的专项督察,逐案检查法律文书是否与涉案款物扣押、保管等环节同步生成,实行每月一案一核对,每季一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办案部门整改,提高办案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