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1 09:36 来源: 平安华阴
2月28日,华阴法院西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被告自觉履行了赔偿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23日,被告刘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原告陈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车载原告闫某某)碰撞,致使两名原告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刘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事故责任。后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某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赔偿各项损失。
调解过程:
审理该案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在起诉前申请了伤残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且鉴定机构已经出具了鉴定意见,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因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调解,力争尽快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僵持不下,遂组织开庭。庭审中,考虑到原告系蒲城县人,为减少原告两地奔波的讼累,法官再次当庭展开调解,一方面向原告答疑解惑、分析利弊,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析理,说明其为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方,原告的赔偿请求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庭达成和解,被告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
调解结束后,原告陈某某、闫某某称赞道:“感谢法官们,这才是真正的为民解忧!”
结 语: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最终目的。华阴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引导案件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