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3-28 09:32 作者: 华阴交警大队讯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华阴交警大队讯)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出交通违法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近日,华阴交警大队深入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超常的工作措施、超常的工作状态、超常的工作作风,集中查处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3月20日20时35分许,华阴交警大队华山中队民警在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一男子(刘某,男,渭南市临渭区孝义镇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对其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2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民警依法暂扣其机动车,并将驾驶员带回中队询问。随后,民警在内网对其驾驶证进行查询时意外发现,刘某于2017年6月8日在山西省芮城县因酒后驾驶被芮城县交警大队处罚过,目前驾驶证刚过六个月的暂扣时限不久,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刘某在第一次饮酒驾车被罚后,依然没能改掉酒驾的恶习,心存侥幸,最终为自己漠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华阴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