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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促调解、平和解民忧

时间:2019-12-11 18:12 作者: 王琼 来源:华阴市人民法院

近日,华阴市人民法院西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多年的上访案件,彻底解决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好的社会效力和法律效果。

2017年12月18日11时30分,华阴市中队接渭南支队119指挥中心火警称:被告华阴市某校园内发生火灾,华阴中队赶赴现场将火扑灭。事故造成了被告华阴市某校园内陈自校家院子杂物燃烧,与其相邻的原告餐厅包间烧毁,主楼部分烧损,无人员伤亡。原被告双方从2017年火灾事故发生后,多次对赔偿问题进行磋商,原告方主张自己餐厅的盈利损失及物品烧毁的损失,共计主张80余万元,被告方认为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家属院内引起的起火点与校园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各不让步,多次调解无效。原告方两次去北京上访,后经过各部门协调回家。原告一气之下于2019年3月诉至华阴市人民法院,西岳法庭受理了此案。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郭宏宁,立即启动案件的调解环节,通知双方多次进行协商调解,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还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方对自己的损失申请评估鉴定,但鉴定费用巨大,原告方无法承受,且提供的资料不齐,导致案件陷入僵局。法官郭宏宁主动参与信访局工作人员对于案件纠纷的化解洽谈会,庭长郭宏宁对原被告分别进行谈心,不厌其烦的为双方解释本案的争议焦点,对原告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及劝说。双方在相互的谈判中,分别都作出了让步,原告方因火灾事故,没有任何的证据佐证火灾损失,被告方校园鉴于管理责任疏忽,愿意补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开庭前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11万元。一起历时上访3年困扰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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